各系部及相关专业教师:
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高〔2017〕11号)、《关于启动2017年市级、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重工商大〔2012〕201号)和《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学院决定启动2017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立项原则
针对我市、我校及我院高等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、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,以及影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,遴选一批研究项目,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,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。
(一)鼓励创新。紧密结合我市、我校及我院高等教育的实际,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,从理论探讨、研究方法、实践应用、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,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。
(二)注重实践。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,以社会需求为目标,努力构建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,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,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。
(三)加强整合。新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,积极消化、吸收、应用和整合、集成、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。提倡各学院利用各种资源优势,选择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问题,进行跨学科、跨学校及校企联合研究。
(四)突出重点。重点资助覆盖面广、推广价值大、有利于形成教学成果的项目。鼓励各学院集中优势力量,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,重点带动,整体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。
二、立项内容与范围
(一)教学改革总体研究与实践。重点资助高等教育改革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展中具有共性和综合性的课题。
(二)教学内容及手段改革与实践。重点资助改革人才培养模式,实验班建设、课程改革,课程体系建设,教学范式改革,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,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,推广和应用教改方案、教研成果、教育技术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课题。
(三)教学管理改革与实践。重要资助适应新时期学生培养和教学改革的教学运行管理体制、机制、方法及手段,不同类别学科教育质量标准、专业认证标准和认证方案等。
(四)教学支撑体系的探索与实践。重点资助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、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、实践教学改革、教学信息化建设等。
特别说明:申报项目缺乏创新,属于低水平重复申报的将不予资助。教改项目是申报教学成果的基础,请各系部和想申报下一届教学成果的老师注意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各系部在组织本次申报工作时,应认真学习和传达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以及《我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办法》,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组织申报,申报人条件及经费投入须符合该办法的有关要求。
(二)我院在职在岗的教师、教学管理人员均可向学院申报教改项目。
(三)截止2017年4月10日市、校级教改项目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院级教改项目。教育科学理论研究或教学理论研究不作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,已列入国家、省“质量工程”的项目及其它社科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。只有2人以下(含2人)申报的教改项目或单独以课件制作申报的教改项目,不予立项。
(四)本次采取统一申报,统一评选。所有申报书均填写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,学院统一评选,本次立项的院级教改项目均须申报校级教改项目。
四、有关事项
(一)申报材料。各项目组申报时应提供下述材料:
1.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》纸质文件五份(电子文件名格式为“主持人姓名+项目名称”,如“张××-××××××”)。
2.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申报汇总表》一份(纸质)。
(二)截止时间。最后纸质和电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(星期一)中午12点前。报送地点:我院教务办。
我院教务办
2017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