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学生资助工作,帮助学生解决因突发疾病、遭遇意外、家庭变故等导致学生临时出现生活困难,免除学生学习后顾之忧,根据《乐虎国际官方网页唯一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我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 临时困难资助申请对象必须是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。
第二条 申请临时困难资助的学生必须是因本人、直系亲属或亲兄弟姐妹突发疾病、遭遇意外、家庭变故等出现生活困难的情形。
第三条 每名学生原则上一学期申请临时困难资助不得超过1次,一学年累计享受临时困难资助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,特殊情况"一事一议"。
第四条 临时困难资助原则上每月申请核发2次(单周申请交表汇总,双周复核审批发放)。
第五条 临时困难资助申请发放程序
1.学生提出申请,填写《我院学生临时困难资助申请表》,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并在学工系统中完成网上申请,未完成网上申请者不得上交纸质申请。
2.辅导员核实情况,在《申请表》辅导员意见栏填写核实情况(注明核实时间、核实方式、核实情况,提出资助资金额度建议)。
3.资助工作联系人进一步核实情况(主要核实材料真实性),在《申请表》资助工作联系人意见栏签署资助意见,并进行院级汇总。
4.学院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听取情况介绍,核实学生困难情况,形成学院意见,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在《申请表》院领导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5.学生处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对学院汇总上交的资助名单进行逐一审核,形成最终资助意见,并报送财务处发放资助资金。
第六条资助金发放标准(见下表)
资助情形 |
家庭经济 特别困难 |
家庭经济 比较困难 |
家庭经济 一般困难 |
其他特殊 情况 |
本人遭遇 突发临时困难 |
3000 |
2000 |
1000 |
500 |
父母或 未成年兄弟姐妹 遭遇突发临时困难 |
2000 |
1500 |
1000 |
500 |
其他情形 突发临时困难 |
1000 |
800 |
500 |
300 |
备 注 |
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资助范围或提高资助金额,学院上报专题情况说明,学生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;资助金额1万元以上的报校领导审批。 |
第七条 不予资助的情形
1.拒绝学校调查,隐瞒或不提供家庭(个人)真实情况,出具虚假证明的;
2. 本人因打架斗殴、吸毒、赌博、酗酒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伤害的;
3.有不当消费行为的;
4.其他不宜资助的情形。
第八条 因弄虚作假骗取临时困难资助的学生,取消资助资格,并取消在校期间一切评优评先资格,已获取的资助资金由学院负责追回。
第九条 本细则经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,自颁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属我院党委学工部(学生处)。